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及我校推进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工作的要求,请对照国家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2)中与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建设点相应的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填写《新乡学院XX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情况》(附件1)。具体填写方法参见附件3填写范本。
具体涉及的单位有: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22日,即下周一上午12:00前将《新乡学院XX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情况》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xxxykyc@163.com。
联系电话:3682318
科研处
2019.4.16
附件1:《新乡学院XX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情况》
附件2: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3:《新乡学院XX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情况》填写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