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督促本科学生更好地学习,根据学校领导要求,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本学期在校的2008级(含2010级专升本)、2009级、2010级本科生。
二、考试科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课(含公修类考试课及专业类考试课)。
三、考试时间教学周第10周(4月25日—29日)进行。
四、考核方式期中考试采取的方式(指开卷、闭卷、笔试、口试、机试等)可由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灵活掌握,要在学校规定的周次内随堂进行。
五、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要和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一起计入课程总评成绩,以上三类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分别为30%、20%、50%。